晚上吃饭期间,老婆跟我说,成都崇州一个小区发生恶犬咬伤儿童事件,伤势非常严重,脏器被损伤,正在医院抢救。
闻此,非常惊讶,狗咬人事件不少,网上时常会有人爆出来,但是,如此严重的恶犬咬伤儿童事件,还是让人愤怒、惊悚。
2023年10月16日,四川崇州警方通报“女童被狗咬伤”:唐某右肾挫裂伤,右侧肋骨骨折
百度搜了一下:“被我国各大城市禁养的狗狗有:比特犬、坎高犬、土佐犬、杜宾犬、大丹犬、纽芬兰犬、可蒙多犬、藏獒、大白熊犬、罗威纳犬、圣伯纳犬等,它们有的是体型过大遭到禁养,还有些则是攻击性强而被禁。”
成都这个狗咬人事件,涉事恶犬属于罗威纳犬,是一条有主人的狗,属于中国城市禁止饲养的犬种。
被咬伤的幼儿,只有两岁,在其母亲的保护之下,依旧没有躲过这场灾难。
如此低龄幼儿,受到如此重大脏器伤害,还有狂犬病毒风险,这可能毁掉孩子的一生。
即便是治疗康复,也很可能留下很多后遗症,而这孩子的人生才刚刚开始,这让孩子以后怎么办,这让孩子和他的家庭要付出多么沉重的经济代价、心灵创伤。
1、恶犬伤人,狗主应该刑拘
蔑视法规,饲养禁养的烈犬,甚至不拴绳,本身就是违法行为,现在狗咬伤幼儿,狗主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,并应进行刑事严惩。
不管是狗偷跑出来,还是故意放出来的,狗主人都应该承担全部责任。
2、全城捕杀,势在必行
既然城市不允许饲养大型犬、烈犬,那么,有些人为什么蔑视法规、蔑视城市其他居民的人身安全?
我们不能让成都幼儿的悲剧重演,应该全国范围进行全城捕杀大型犬、烈犬,而不能停留在让养狗者自觉上报,需要警方、居委会联合起来,将居民安全风险消灭,而不是出了事故再满城捉狗。
3、违规饲养恶犬,应纳入公民失信记录
一些人喜欢狗,认为自己狗不咬人,认为自己狗可爱,但是,一旦发生成都崇州狗咬幼儿的惨剧,就无法挽回了,这个孩子遭受的恐惧、痛苦是难以想象的。
建议将违规饲养恶犬,应纳入公民失信记录,这种事儿不是小事儿。
4、建立狗厂溯源平台,不让恶犬变成随机安全事故
饲养、贩卖动物,本应该进行登记和跟踪,尤其是大型犬、烈犬,严格管理,从源头做起,谁将危险犬种卖到城市,出了事故,抓起来,追究连带责任。
我们应该始终坚定原则:人命大于狗命!城市禁止养烈犬,不能允许有灰度空间。